工程條款及細則

以下條款適用於解決師 Solution Master 所提供之家居維修、工程及訂造傢俬服務, 請於確認工程或付款前詳細閱讀。

1. 營運單位及服務範圍

1.1 「解決師 Solution Master」(下稱「解決師」)為一個家居維修及工程服務品牌, 由香港註冊商業實體「綽泓顧問公司」(下稱「本公司」)負責營運及管理。

1.2 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:電力工程、水喉維修、門鎖/電子鎖、 家居檢查及小工程、裝修工程,以及傢俬組裝及訂造等。

1.3 如本條款與客戶另行簽訂之書面合約有任何不一致,則以該書面合約為準。

2. 報價及上門檢查費

2.1 所有報價均以客戶提供之資料、相片及描述作初步估算,實際收費或需按現場實況調整。

2.2 一般工程會收取上門檢查費,以覆蓋師傅時間及交通成本。費用按地區及工程性質釐定。

2.3 如客戶即場同意並進行工程,本公司可視乎個別情況,於工程費中扣減部分上門檢查費。

2.4 客戶於師傅已到場後取消工程或拒絕檢查,上門檢查費將不獲退還。

3. 工程範圍及額外項目

3.1 工程將按事前雙方確認之內容及範圍進行,如有變更需經雙方同意。

3.2 如現場發現隱藏問題(例如入牆喉老化、結構損壞、嚴重滲水等), 可能需要額外工序及物料,本公司會在施工前向客戶講明並重新報價。

3.3 如客戶拒絕進行被認為屬安全或必需之工序,本公司有權拒絕或中止工程。

4. 付款安排

4.1 一般維修工程之費用,須於工程完成當日即時以現金、FPS 或銀行轉帳支付。

4.2 裝修工程、訂造傢俬或金額較大之工程,一般需預付 50%–70% 作為訂金方可排期或下單。

4.3 所有已支付之訂金恕不退還,除非本公司因自身原因未能提供相應服務。

4.4 如客戶逾期付款,本公司有權暫停工程及保留追討一切應收款項之權利。

5. 保養條款

5.1 一般維修工程(例如水喉、電力、門鎖等)保養期通常為 30–90 日, 實際以報價單或開工前說明為準。

5.2 保養範圍僅限於原有工程項目,不包括:

  • 客戶或第三方自行改動、拆卸或加建所引致之問題;
  • 物料自然老化、意外損壞、天災或結構性問題;
  • 非本公司提供或安裝之原有器材、設備或樓宇結構。

5.3 保養服務如涉及交通或高度困難位置,可能需收取基本上門檢查費。

6. 訂造傢俬及組裝條款

6.1 訂造傢俬屬度身訂造產品,一經確認尺寸、設計及落單後,恕不接受取消或退款。

6.2 如由本公司安排度尺服務,將以實際度尺數據為準;如尺寸由客戶提供, 而最終出現不合尺寸情況,相關額外修改或重做費用將由客戶承擔。

6.3 一般訂造傢俬製作期約為 14–30 個工作天,實際時間視乎物料供應及工場排期而定。

6.4 所有訂造傢俬之外觀顏色及木紋,可能因批次、螢幕顯示或實物材質而略有差異,屬正常情況。

7. 工程完成與驗收

7.1 工程完成後,客戶或其代表應即場檢查及驗收,如當場無提出異議, 將視為客戶同意工程已按約完成。

7.2 客戶於工程完成日後提出之問題,本公司會按個別情況及保養條款作處理。

8. 改期與取消安排

8.1 如需改期上門檢查或工程,客戶須最少於預約時間 24 小時前通知。

8.2 如客戶於預約當日臨時取消、無人應門或未能提供進入單位之安排, 已收取之上門檢查費將不獲退還。

8.3 裝修或訂造工程如需改期安裝,客戶須配合理性安排,並可能因倉存或人手安排而產生附加費。

9. 責任限制

9.1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,本公司就任何工程所承擔之責任,將以有關工程之實際收取金額為上限。

9.2 本公司不會就任何間接或衍生損失負責,包括但不限於:租金損失、 生意營運損失、收入損失、使用損失或第三方索償等。

9.3 如工程涉及原有老化或已損壞之設備、喉管、結構或裝置, 本公司僅就所進行之工程負責,並不承擔原有缺陷所引致之風險。

10. 法律適用及最終決定權

10.1 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。

10.2 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,並盡量以合理及專業方式與客戶協商處理。